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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移动营销的SWOT分析

2009年1月8日 没有评论

原文:http://www.yeeyan.com/articles/view/fordchao/969

老掉牙的SWOT分析技术,在建立对商业事物的深刻理解方面,依然宝刀未老,其卓越的分析框架,对于评价战略、定位和企业方向或商业前景乃至任何其他想法,仍有上佳表现。
以下这份eConsultancy对移动营销的SWOT分析,尤为有效。
优势:

  • 移动互联网的普及速度在加快,对其内容的消费也在增长。
  • 得益于技术进步,包括终端的改进等因素,用户使用移动互联网访问的体验认可度在持续增加。
  • 由移动运营商一直以来维护的“封闭花园”,正在被T-Mobile和3等锐意进取的运营商同大型搜索引擎公司签订的协议打破。
  • 移动内容的固定价格“尽情享用”(all you can eat)策略,正在刺激内容的消费。
  • 手机支付变得愈发便捷,尤其是小型票券类支付。

劣势:

  • 移动互联网目前还不是大众市场,也就是说,各类品牌、广告商只是对其小试牛刀而非备好可观的预算,严阵以待。这恰如几年之前互联网的遭遇。
  • 于访问终端而言,这个市场眼下的趋势并非融合而是日益碎片化,意即:致力于实现夸终端的用户体验满意度,正在成为愈发困难而非简单的问题。
  • 事实上,移动营销依然是营销领域的一个未知地带,这意味着,还不曾有人可以鸟瞰其精彩纷呈之组成,于是,该如何实现最佳的营销实践,该听取怎么样的意见,也就无从说起。

机遇:

  • 移动搜索——许多品牌搜索引擎还没有进入这个市场,所以,对广告商来说,在移动搜索引擎的花名册上占据一个名额前景看好。关于移动搜索,Duncanlennings有一篇精品日志
  • 本地搜索/目录,配置GPS(全球定位系统)的手机。潜力超大!
  • 手机是个极为私人性的设备,于是也为获取个性化的营销信息提供了巨大的机遇——如果取出有道的话。
  • 获取和保持。
  • 品牌推广和直接互动
  • Flash的淡化,意味着更多的设计师和开发者将会带着几分神似的手机走上车船。

威胁:

  • 归咎于市场上繁多的手机浏览器和日益增多的各类通信终端和个人设备,公司欲在移动营销活动中提供一以贯之的用户体验变得愈发困难。
  • 移动营销工具的滥用可能会毁掉整个产业(比如,消费者欺诈和无视营销许可原则)。如若对违规者处置不当,后果可能更为严重。
  • 从移动运营商的角度来看,整个现有价值链都危机四伏,无论是来自VOIP还是因为消费者不感冒其内容。

[转帖]美元的历史_讲座 – Google Docs

2009年1月3日 没有评论

阮一峰所做的讲座,下面是他共享出来的ppt。

美元的历史_讲座 – Google Docs.

[转帖]项立刚:2009,中国手机媒体的元年

2008年12月18日 没有评论

原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5854ac960100bc3e.html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说新媒体,但是什么是新媒体,大家总是说不清楚,因为媒体的载体一直会有新的形式出现,一些媒体形式经过一段时间沉淀,总会成为传统媒体,而大量的特点不同的媒体形式,也使人无法对于新媒体进行界定和研究,如楼宇广告和博客,完全不是一回事,因此,研究媒体,新媒体这个概念并没有多大的价值。

从媒体研究而言,手机媒体绝对是一个新的载体,未来它会象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一样成为广大用户广泛使用的新的媒体平台,而且它本身还是许多其他媒体不具有特性。

1.手机具有巨大的用户群。目前中国拥有6亿手机用户,几乎一半人口有手机,在发达地区的甚至达到了100%的拥有手机。而且每个月还以700万左右的速度增长,这样一个具有广泛覆盖群的媒体平台,是以前其他媒体很难具有的。相对1.2亿部电脑,手机是中国目前最大众一种信息传输平台。覆盖面之广,不是其他媒体所能及的。

2.手机网络是一个广域网。手机网络是一个全覆盖的广域网,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实现覆盖,实现信息的传输,无论是办公室还是家中,甚至电梯、汽车、火车上手机都能够做到信息传输。它的覆盖能力远远超过互联网,甚至超过了电视。

3.手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手机的使用习惯造成了它具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一方面用户因为需要随时随地进行通话,手机被强制携带。另一方面,手机信息有铃声提醒,用户被强制接受信息。和大量的其它媒体,受众完全是居于主动地位不同,手机媒体受众一定程度居于相对被动地位,而发送者却容易居于主动。

4.手机是一个身份识别系统。手机不但是一个信息传输的平台,它还是身份识别系统,手机卡事实上就是经济关系,通过手机可以进行身份的识别和认识,这对于信息收费,对于信息的定向传输和管理具有非常大的价值。

5.手机是一个定位系统。通过现行的基站手机定位200米误差,随着3G的发展,定位的误差会缩小到十米左右,定位的准确,可以随时确定用户不同位置,也可以确定用户不断改变的身份。从而为这些用户传输定向的信息。

6.手机是一个电子支付系统。利用手机可以进行小额的电子支付,通过这个收费平台,使手机远远不仅可以进行信息传输,同时可以进行电子交易。

7.手机的信息传输不仅是一点对多点的信息传输,它还是多点发散的信息传输。在手机用户得到信息后,他可以非常容易进行传发,形成一种病毒性的信息传输。

因此,手机作为一种新的媒体形式,它将具有传统媒体很难具有的特点,当然,手机也同样受到屏幕和键盘的限制,可以预见在未来,手机不会代替报刊、电视和互联网,但是手机一定会形成自己特点的业务模式,内容特点,具有非常大的发展机会。

2009年,对于手机媒体而言,它可以说是发展的元年。其实手机在中国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数字手机也有十多年的历史,近几年,短信和手机报等形式已经逐渐在成为一种媒体形式,但是,它远没有发展完善起来,最大的问题,是中国没有发放3G牌照,对于大部分手机用户而言,手机还是打电话发短信的工具,并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2008年底,中国将发放3张3G牌照,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都将开始3G业务,这意味了手机媒体会进入一个新时代。

随着3G网络的建设完成,手机的数据传输业务速度将大大提升,384kpbs/秒是基本的速度,而HSDPA和HSUPA已经把传输速度提供至2.8M /秒以上,这样的传输速度会令手机上网体验大大改善,而大量的基于移动互联网的业务也可能在这个网络上运行,网络问题的改善,是手机媒体真正成为一个有商用价值媒体的开始。

随着3G的网络建设完成,终端也会随之得到较大提升,芯片处理能力已经不再是手机一个瓶颈,而操作系统正在走向开放,随着操作系统的开放,大量的业务可以整合到手机中,这对于手机业务的本身发展会有很大价值。而手机在功能上也会更加强大,存储、多媒体处理能力、屏幕、触摸技术的完善,手机正在向综合处理信息机靠近。手机的强大,也可以令手机媒体的信息传统从语音和文字,到图片、影像,成为一个综合性的媒体平台。

3G也会启动中国手机媒体的新业务模式。传统的媒体大部分传输成本很高,无法实现定制和精确定位,所以用户拿到的信息常常不是自己需要的信息,一份报纸,里面大部分内容都不是自己需要的内容,100个版面,读者看10个版面就不错。而电视作为一种时间性媒体,观众无法选择看什么,信息也没有办法保存。手机作为一种全新的媒体模式,它可以向消费者传送精准的信息。在这种情况下,手机不是单纯的照搬传统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的内容,手机应该基于手机的特点,了解手机的长处和弱点,创造出自己的媒体形式和业务模式。这些新的手机媒体基本特点应该是:

精准传送信息。通过定制,位置管理,对于特定的信息向特定的用户进行精准传送。通过手机,用户只得到他们自己想要的信息,而不是大量无用和有用信息的包。精准传送可以改变传统的信息传输的模式。

多媒体信息。手机和传统的一些载体不同,它具有融合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的综合能力,手机媒体的未来发展方向不再是单一的媒体形式,而是一种多媒体的融合形式。

受众的主动可控性。受众在利用手机平台时,具有较大的主动权,可以选择看文字、图片、影像,而不会象电视、广播一样具有较大的被动性,除了换台,只能被动接收。通过主动定制和使用时的控制,受众在信息接受的过程中,可以居于相对主动地位。

互动性。作为一个媒体平台,手机不再是单向的媒体平台,受众只能被动的接受,手机是一个双向互动的媒体平台,受众在接受了信息之后,可以发表意见,可以参与调查,用户不但是一个信息的接收者,甚至它能成为信息完善的参与者。

受从参与传播。传统的媒体中,信息要进行二次传播,成本很高,很难进行低成本的二次传播。但是手机不同,对于有兴趣的信息,用户很容易进行转发,进行二次传播。近年来,很多影响很广大的社会新闻都是通过手机进行二次传播扩散开的。

可以说,通过网络的完善,2009年中国的手机媒体将走出第一步,它正在向世界宣告,手机正在成为一个独立的媒体平台。

[转贴]这是媒体治下的社会

2008年4月29日 没有评论

1、广告是一种意识形态

如果你是分众传媒的股票的战略持有者,是考虑减仓的时候了。用不了几年,它的楼宇与手机广告商业模式在社会意义上的合法性将可能遇到突中其来的打击.

过去的40年里,广告成为了这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在一个残存着列宁主义的集权制国家里,广告是打碎乌托邦政治理想的打手。消费主义、女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一样,在争夺着自己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一席之地。

拿出一支笔,统计一下你每天除睡觉外的时间里,有多少是与下列媒体相关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广告、互联网、电游、唱机、IPOD、电影、DVD……当他们占据60%以上的时间时,广告的从一个旧意识形态的打手,蜕变成一种更为暴力的大众文化意识形态。

1950年代以前,没有人将广告纳入欧美大学传播系大众文化的范围。1990年代之前,也没有人在中国的学院派中将广告纳入大众文化的范围。

广告的全部原理是:反时空制造梦想,打入人的无意识中,成为商业势力在人类心中内植的“木马”。

没有什么比广告更能冼脑了。还没有一位坚强的商业精神先生能逃过此劫,包括政治家。1960年代以来美国的政治运动中,竞选广告已经成为政治“木 马”的制造者。台北街头被警察追击的小偷在逃跑的时候,一个又一个慈祥面孔的政治竞选人广告从他的眼前掠过。这样的风景,是媒介对于这个社会强大统治的一 个小小阴影。

2、媒体社会的两个条件。

政治广告与商业广告同时出现的时候,预示着一个社会进入完全的媒体社会

识破一种媒介的阴谋性意义,对于普罗大众来说一般需要好几年的时间。电视在1950年代出现,1960年代时美国才出现了“关电视机运动”。 1998年互联网在中国出现,5年后才有了界定互联网对青少年伤害的社会共识。2004年分众传媒开始大规模出现,质疑它的合法性却可能等到2009年或 2010年。

今年内的3·15,中央电视台最大的贡献是重创了一家无线广告公司。这有公司用手机每天向中国成千上万的用户发放短信广告。如果不把它当作一次消费事件看的好,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分众无线对于中国亿万用户的手机骚扰,是2000年代中国媒体与大众文化领域出现的焦虑不安与躁动不安的一个样本。这使得媒体研究者将来会像经济研究者一样,建议政府与议会,像立法管理宏观经济一样,立法对媒介进行宏观调控。

3、反广告浪潮

目前这样自发的反广告意识只是出现在城市里,看得出,它是时尚的大众文化一部分。

我74岁的父亲每次在手机上看到一条又一条的广告时,只是无意识地看一下。他的心中对于广告的合法性、自己的时间权力产生过自觉的意识。我的自学要早于他。我在2007年9月时,不堪一条“一对一”教育的广告的反复骚扰,打电话到那家公司的前台转给市场总监,骂了脏话。

这样的自发冲动和对一个人情绪的伤害来源于广告。广而播之,就会由社会情绪变成对于霸权意识形态的思考与反叛。FT中文网最近一篇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了几个专门涂刷广告法国青年自述。

他们是巴黎街头的一个反广告民间组织的成员,他们像环境主义者一样在行使反广告主义人群的新权利:涂刷广告。警察追捕的时候,他们从来都是不抵抗姿态。因此,他们很多人在局子里呆几天或只罚一欧元(10块钱人民币)。

这个运动,揭开了反广告的社会序幕。那些商家在自己的广告被涂抹了后,赶紧悄悄地花钱再清理掉。如果不是看作一个社会新闻的话。反广告运动,可能正在慢慢勾引一部法律的出现。

大多数人的意志会成为法律,大多数人的情绪会成为暴政,大多数人的兴趣会成为文化。广告如果过于霸权,就会成为多数人心中的需要打掉的霸权,反广告会成一种新的意识形态。这与体育的形成刚好相反,国际奥委会新近已经把自行车小车列为奥运项目,因为在全世界的街头有那么多玩小车的青少年。

不过,反广告的潮流最终在中国要比在法国这样的地方还要厉害。原因是中国人口巨大,手机节点的增多,会使人们容易形成反对的潮流.一旦中国渡过迟到的现代化,对于电子媒介厌恶的时候,是分众传媒这样的”新媒体”出现合法性危机的时候.

4、分众传媒的合法性危机

分众无线的这次事件,有着商业上的诡计。它的的母公司老总江南春走到哪里,都会向媒体说起自己曾经是一个“诗人”。在这样的采访语境下说自己曾经是诗人,是对社会价值观的信用透支。

首先需要界定的是:电梯与手机无线广告对于社会的霸权式伤害,在社会思维领域已经非法.分众无线的现有商业楼宇模式和北广传媒出租车广告一样,都是不合法的.

楼宇广告.电梯口的广告与电梯里的广告是强行透支用户的礼堂与听觉.对于接受者来说,完全是无偿的被动.就像手机的广告一样。虽然所有的广告都是被 动的,但电视报纸互联网的不一样,你消费了免费的信息或便宜的信息,作为附带就要收看广告,这是它的经济合约.但分众传媒的广告没有这样的合约,不知 道张五常先生这样的合约理论大家如何看待这一模式的经济学意义。

这是最古老的补偿模式.除非分众会给每个用户以某种形式的补偿,否则楼宇广告的合法性将会使它的商业基础潜伏着巨大的风险.

出租车的广告是北广传媒的,它嵌套在副驾驶椅的后背上,开车后强制用户收看.除非有这样的商业模式:我放广告,你不提意见,车费有所减少,否则,这样的广告就会引起用户的反感,最终形成控诉运动.

分众传媒至所以是新媒体,是因为它把人的视力能及的地方都开发成广告.最终要受到商业惩罚.这样的一个小小案例,终于让中国的媒体使用者看到,广告对于这个社会的统治是如何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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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不爱国

2008年4月17日 没有评论

有朋友说我的某些想法和言论不爱国,是的,我承认:目前,我不爱国! 转帖一个文章,聊发泄一下今天被人骂的郁闷,呵呵。

最近表演“爱国”很时髦,像义和团一样“爱国”更可称之为勇敢,虽然我不同意他们的的“爱国”理念,但我尊重他们的权利。但也有些不识相的“卖国贼”,说出容易被尘世遮蔽的真相,让我深深敬佩。现在我把他们的言论摘录出来,让大家作为探讨的靶子。这些著名的“卖国贼”的简介,诸君只要用百度或者狗狗就可以搜到,至于你要掘坟戮尸、殃及他们祖宗八代,你们也不缺乏人肉搜索技术,所以自己要怎么做,就怎么去做好了,在我看来不会给这些“爱国贼”带来什么困扰。
六经注我还是我注六经,那是学者们探讨的问题,我只是给我看到的这些“爱国贼”们的言论,加一点自以为是的理解,至于你要怎么看,那完全是你的自由。总之,爱国也有条件,爱国主义亦不能无条件接受,更不能见着“爱国”这两字,便把自己仅有的一点思考的大脑典当出去了。这样的典当是很危险的,因为你有可能赎回你脑袋的机会都没有了。2008年4月17日8:28分于成都
1:爱国主义是无赖最后的避难所。——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 )
冉注:为了转移国内民生视线,“爱国主义”是无赖政客最后的救命稻草。
2:爱国主义就是积极地为了微不足道的原因杀人并被杀。——勃特兰?罗素
冉注:这一点我们看到得太多,从国共内战到如今的杀戮、关押,不一而足。
3:爱国主义是超越于原则之上的对于不动产的一种专横的崇拜。——-乔治?简?纳森
冉注:“爱国”圣化为一种不经思考的神话,不容质疑,一质疑你就是汉奸、卖国贼。
4:除非你把爱国主义从人类中驱逐出去,否则你将永远不会拥有一个宁静的世界。爱国主义是一种有害的、精神错乱的白痴形式。爱国主义就是让你确信这个国家比所有其他的国家都要出色,只因为你生在这里。——乔治?肖伯纳
冉注:这种精神错乱的白痴形式,好像中国特别盛产。
5:爱国主义:一堆随时可以被任何野心家所点燃,去照亮他的名字的易燃垃圾。——安卜罗斯?皮尔斯
冉注:需要利用你时把你点燃,不需要时则不惜用暴力将你的“爱国”之火浇灭。四川话叫:要人就要人,不要人就屙尿淋。但好像不少“爱国者”不怕被淋。
6:当爱国主义涉入认知领域时,是一个应该被扔出门外的混小子。——阿瑟 叔本华
冉注:爱国的确是一种很来电的情感,但这情感必须时时提防它蹦出理智的围栏。
7:那些没有自尊的人仍然可以是爱国的,他们可以为少数牺牲多数。他们热爱他们坟墓的泥土,但他们对那种可以使他们的肉体生机勃勃的精神却毫无同情心。爱国主义是他们脑袋里的蛆。——亨利?大卫?梭罗
冉注:隐居瓦尔登湖的梭罗并不是像陶渊明一样的隐士,他是一个倡导“公民不服从”的真正公民。
8:民族主义是我们的乱伦模式,是我们的偶像崇拜,是我们的疯狂。“爱国主义”是它的迷信崇拜。不必说,我所谓的 “爱国主义”态度将自己的国家置于人道之上,置于正义与真理的原则之上。——埃里克?弗罗姆
冉注: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常穿连裆裤,疯狂的火焰烧起来的时候,你就无路可逃。
9:要让我们爱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国家应该可爱才行。——爱德蒙?柏克
冉注:你做事有可能遭告密,你出去有可能被盯梢,你发表不同意见有可能进监狱,我们这个国“可爱”极了。而且好像不无遗憾的是,有一些同胞正是因为如此才“爱国”。
10:真正的爱国主义不排斥对于其他人的爱国主义的理解。——伊丽莎白女王二世
冉注:爱国主义的解释权利在中国,也是被官方垄断的一种洗脑资源。
11: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托马斯.杰弗逊
冉注:在中国容易进监狱比较高的“形式”就是“异议”。
12:有这么一群人,在日本叫法西斯,在德国叫纳粹,在中国叫爱国者! ——王朔说
冉注:我没查到朔爷的原话,这是在网上广泛流传的版本。中国被官方点燃起来的“爱国者”,与前二者庶几近之,四九年后有许多实例。
13:爱国者的责任就是保护国家不受政府侵犯。——托马斯?潘恩
冉注:我们的国家不只受政府的侵犯,更受一党之欺凌。可是按潘恩对爱国者的要求,在我们这里会被视为卖国贼。
14:对祖国来说,没有比一切都满意的爱国者更可怕的敌人了。——涅克拉索夫
冉注:他们也许并不是对一切都满意,但他们对于官方愚弄而宣传出来的爱国主义真是太满意了。
15: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胡适
冉注:不少人被违背常识的倒金字塔教育(令我想起庄子说有些人表演倒挂金钩)——把国家、集体置于个人之上的教育,弄得不知个人为何物,更不知没有真正的人,哪有真正的国家的道理。
16:人权才是一个国家最大的面子。……一个政权如果关起门来都不能维护自己本国普通公民的权利,它有什么资格在国际舞台上维护这个国家的权利,它的合法性就会遭到质疑。——张思之
冉注:中国官方在人权上的双重标准由来已久,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奥运猪、奥运水、奥运天气等标准比官方给中国民众所订的标准高很多,但是“客人们”享受这一切,中国人能享受到吗)。官方的面子(这面子里是他们的利益)甚于国内小民的人权。没有人权的小民却很服他们含有砒霜的爱国主义毒药。异哉!国人。
17:恶国家甚于无国家;……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陈独秀
冉注:按共产党首任总书记的教导,现在的继任者所领导的国家恐怕只能算是“恶国家”吧。 18: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就又散发出臭味来。——列宁 冉注:列宁在这个世上的时候,当然不是人类的福音,但他这句话却也犀利到有一种自我攻击的味道,他主政时所采取的战时经济政策,杀死与饿死了大量的人,恐怕用的就是 “破旗”式且“散发出臭味”的“爱国主义”来笼络民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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