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熊培云的《重新发现社会》是一本值得读5遍以上的好书,我想再过一段时间回头看时,这本书对于很多公共社会领域的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释疑解惑乃至启蒙的作用。
2、认同书中对互联网的评价,互联网如同数个世纪前欧洲的咖啡馆一般,给普通人带来了一个全新的公共空间,并通过这个空间实现社会共识的重新凝聚、新生力量的重构组织。
3、理性的乐观,这是看完此书最大的感受。
4、很喜欢书中一段文字,《答客问-个人与国家》,冒着剧透侵权的风险整段抄录于此:
问:请分别回答下面四个问题:你为国家做了什么?国家为你做了什么?你还能为国家做什么?国家还能为你做什么?
答:其一,我对国家的最大贡献,不是……不是……不是……也不是……而是自始至终都保持着一种自由的趣味和独立的人格。
其二,污蔑不是一个好品性,我决定在自己还没有一个好记性之前,拒绝回答类似的问题。不过我心里很清楚:倘使我的生命中还有些美好的记忆,那绝不是因为国家为我做了什么,而是因为国家为我没做什么。
其三,把一生当作自己的远大前程,这才是我的主观愿望。至于客观上我能为国家做的,不过是和所有时代同路人一起,以批评建设国家,使国家这一工具为公民所用,而不是相反。否则,就是“人为物役”了——因为我们是人,而国家不是人。我知道自己正在参与一个细碎的工程,也从不奢望这些批评能在一夜之间改天换地。但毕竟工不唐捐,通过大家一点一滴的努力,日复一日的做事,终究会多一些改变的希望。所谓“草色遥看近却无”,至于这种努力最终能否有个赏心悦目的前景,我相信在更远的将来回首时,你我都能远远的望到。
其四,国家过度操劳,理应好好休息。五十多年来,国家为我们把心都操坏了。我们这代人自立且独立,在许多方面真的很不想麻烦国家。既然国家没有一个集体的胃替我消化,也请国家不要用一个并不存在的集体之脑代替我我思考。……
5、当更多的新兴阶层不再顺利的获得利益,而越来越多的发现现有机制对未来收益的钳制、有人在发“未来的国难财”时,这些力量无疑也会聚集,并最终化为行动,所以:“从有钞票到有选票,不过是件水到渠自成的事”。
2009年的中国互联网,如果要找个主题词的话,管制这个词一定会列入备选,从年初的搜索引擎扫黄开始,到年底的手机互联网扫黄。从事互联网行业的人,明显的感受到政府对互联网领域的管制越来越多,此前若干年近乎野蛮生长的互联网产业已经足够强大,并没有做好足够准备的政府2009年开始尝试更多的管理。这些管理并没有带来各方的利益的共同壮大,反而让互联网领域三个不同的利益群体官商民之间的博弈在2009年愈演愈烈。
政府对于互联网的基本态度是用其利、避其害,其利在于能够带动若干行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gdp增长和就业,这个目的的达成有赖于互联网用户的增加和应用的普及,这样的发展同样会让互联网向政府所不乐意的另外一个方向发展:互联网越来越成为中国社会的公共言论空间,政府对无法掌控它而感到前所未有的紧张。在管制和发展两者间,政府及官方媒体常常显得进退失措,比如09年充当了打击互联网先锋的央视在2010年之初又在大力宣传移动互联网带来的经济价值;更让政府管制显得混乱的是不同政府部门之间也存在着利益的冲突,网易的《魔兽世界》审批过程中文化部与新闻出版署之间的争执公开化,移动互联网扫黄事件和三网合一博弈中的广电总局与工信部之争,都是09年之前所没有的,至少也是没有如此公开化的。
矛盾不仅在于政府部门之间,此前一直迅猛发展的互联网商界很少与政府发生公开的冲突和政策对话,而09年以来管制的力度与范围的扩大,让业界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业界的一些商人开始对政府部门发出了更多的声音。当工信部在网络扫黄事件中打击了域名注册领域,万网等多家国内一直很少听到声音的提供域名注册、虚拟主机托管等业务的企业联名向工信部提出了行业建议书,要求改变政府在备案管理等方面的政策,以便让这个行业能继续发展下去。而2010年春节前张朝阳的一次公开演讲则获得了更多的掌声,张的演讲让很多人改变了一直认为其是一个善于作秀、善于跟随政府的商人的看法,他演讲中对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的呼吁得到了大家的公开赞赏和认同,这也让大家更为关注连他这样的商人都感受到了政策管制、国进民退等新变化对行业发展的巨大限制和压力。商人也开始利于自己的话语权和商业资源发出自己的利于诉求。
与商人的充沛资源相比,广大的民众除了在人数上具备优势之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利益代言人可以发出明确的声音,但这并没有影响普通民众成为2009年互联网最大的亮点。2009年的若干事件因为网民的参与而变成全国性的公众事件并改变了事件的走向,而且从年初的躲猫猫开始、邓玉娇事件、最终以政府妥协民众胜利收场的绿坝事件等等,几乎是热点不断。围观成了2009年的最强的公众力量,网易去年的年度新闻盘点用一句“无评论、不新闻”非常简练的点出新闻评论为主要形式的公众参与对众多新闻事件的影响。这种力量也让政府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和危机感,09年因为网络言论而被政府以种种方式惩罚的人也多了起来,如《零八宪章》发起人刘晓波被判刑、河南青年王帅被跨省抓捕等等,乃至“跨省”也成了年度网络舆论控制的代名词。但是民众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被GFW屏蔽的twitter有了无数个客户端,大量的屏蔽词/敏感词有了密码代号,草泥马横空出世预示着任何对言论的控制都注定将失败。
在官商民三者的博弈之中,互联网迎来2010,而在这个年度中,三者的争执将更加激烈和精彩。从三者的状况来看,政府拥有最多的筹码,而商人为了利益会努力在政府与民众之间获得艰难的平衡,甚至在更多的时候会更靠近政府一边,但是企业虽有其组织的商业利益存在,企业里面的人却都是一个个普通的民众组成的,最终,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对于民众利益的伸张也必将带来好处。普通民众貌似最为无助,但是09年的公共事件已经形成了民众博弈力量的组织形式:“围观”,2010围观将让更多的事件变成公共事件,甚至有可能在这一年中诞生民众利益的更多的代言人和新生的网络言论能量。
从长远来看,互联网的三方博弈会让其有一个更为光明的未来,政府的妥协进而推出更为公平和开放的政策环境是必然的趋势,但是短时间的严管乃至互联网从业环境的倒退都是有可能的,这种利益的拉锯战不可避免。所以胡泳先生说互联网的光环正在消失,从短期看是事实,但是对于长期,我对互联网在改变中国社会和商业的作用,仍然非常的乐观,我相信还有更多的事情需要互联网去完成,需要我们通过互联网来改善我们中国人自己的生活。
以商业标准看,分众与江南春,已经毫无疑问的成了商业领域的一个样板:财富精英、创新媒体、海外上市、资本神话等等这些名词已经足够很多人谈论的眉飞色舞了,而在商业领域之外,普通消费者、知识分子、以及其他人的认知中,分众媒体的存在有多少意义?个人觉得,分众传媒在商业之外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存在意义,甚至很多时候是一个坏的榜样。
广告垃圾的始作俑者
自从江南春创造了一个所谓的新媒体,并利用一个传媒领域的专业名词作为公司名称后,分众传媒俨然已经是众多“新媒体”追随者心目中的教主,我们不再担心会有时间、有空间看不到广告了,只要我们能接触到的空间和时间中,基本上都有这些新媒体广告的存在,从电梯、餐厅到超市,到处都是播放着不同广告的液晶电视,从咖啡厅的杂志架、到电影院的屏幕,甚至快递包裹的反面,到处都是各种广告……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各种所谓的新媒体公司拿一个想法就能做出一个宏大的商业梦想和夸张的宣传噱头,也都是要奔着某一个资本市场作为经营目标的。我可不可以说,正是分众带坏了这群人?以所谓的创新商业模式包装了各种牛皮癣广告,穿上上市西装的牛皮癣难道就不是牛皮癣了吗?!
我们需要这么多广告吗?我们需要这么多的所谓媒体吗?我们需要这么多的商业吗?
分众是个伪分众媒体
所谓的分众,在我看来,其实噱头多于实际意义。分众传媒分的是什么众,分了投递渠道的众,却没有分信息接收人的众,而只有将信息传播的终端——接受信息的人真正分开,才能称之为真正意识上的分众,而分众传媒不过是在各种不同的场合放置广告设备而已,这样容易就能把受众分出来了?!所以我说,分众的噱头更多是给资本市场看的概念,而本质上的分众传媒是个伪分众媒体,还不如我们家乡的县级电视台更有广告投放的精准性,因为我们的县电视台毕竟是全县最有影响力的媒体,且地域和电视网络限制就是天然的分众特性。
我们看看到底分众说的所谓媒体分众特性是否正如他们宣传的那样,比如,写字楼的电梯广告,在分众的产品中被包装为“商务楼宇联播网”,被称之为中高端商务人群重度覆盖,可是谁看广告呢?在封闭空间中看广告,脑子一片空白或者想着下一个事情,谁有心情去接收广告信息,谁一天要乘坐很多次电梯来看这些广告,可能送外卖、快递的比所谓的白领更关注广告内容吧?一出电梯早就忘了电梯中有什么广告了。这样的效果有多大的意义?分众的产品不过是用新媒体这个新瓶装了垃圾广告的旧酒罢了,分众?忽悠谁呢。
分众卖的是资本和概念,而非产品和服务
分众自成立的第一天就是为了上市而存在的,所以他的商业模式其实是向资本市场卖媒体网络和新媒体概念,而非向广告主卖广告服务。一个产品并没有太大价值的公司,依靠资本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坊间传播的更多是分众的合纵连横的资本收购行为,很少有分众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消息,用资本合并各种公司的利润,继而包装出更大的概念,获得资本市场的青睐,继而又更多的钱去收购更多的公司,这就是分众发展的基本模式。内部管理,产品技术创新,以我对分众内部子公司、孙公司的业务交往,并未发现有什么值得赞赏之处。举个简单的例子,除了液晶屏幕更漂亮了之外,广告的更新直到今天仍然还依靠小伙子用u盘手工一个个的操作,这就是分众产品的现状。更多的内部管理与服务,我就无从揣测了。
分众还能活多久?
分众无线可能是一个拐点,分众以资本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固然在国内太多的商人还不懂的如何玩资本的情况下,他是一个先行者和楷模,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看懂并能操作资本的时候,如果还是仅仅以资本加概念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而非产品和客户价值上的更新,这个公司我看没有太多的利好消息,可能会越来越多的听到分众的负面消息吧,分众无线是第一个,很显然,不可能是最后一个。我期待中国的商业领域中资本能发挥更大作用,但我也希望分众这样的公司越来越少。毕竟,只有资本能帮助商业成为造福人群的工具时才有其价值,而制造无聊时间和垃圾产品的资本应该遭受到唾弃,无论他多么的光鲜夺目。
今日读到一篇文章,其中提到了一句话:Everyone is entitled to his won opinion, but not his own facts.一个人可以有自己的任何意见,却不能拥有“自己的”事实。因为事实只有一个,对事实的评价却又可以各有各的意见。这个句话我非常认同,也是我 一直以来信奉的观念:像尊重事实本身一样,尊重对事实的各种不同解释;尊重他人的观念,沟通以取得对事实的共识,而不要求观念一定要一致,更不徒劳的一定 要改变他人的观念。我把这个观念表达为一句话:一个事实,各自表述。
我自己认为从这个观念中受益不少,至少让我在很多沟通中能取得比较好的结果和效率,但是有些人并不能接受这样的观念,于是有些冲突就不可避免的出现了,经常出现的冲突不是对事实的认同,而缺乏对事实不同解释的了解和尊重。最近一段时间遇到的几个事情尤其让我觉得如此。
关于基督治病的争论
先 说一件小事,一次和一个基督徒闲聊基督教方面的话题,对方努力的向我证明神是存在的,理由是她见证了很多“神存在的事实”,比如她妈妈因为信奉了基督之 后,多年的病症居然彻底好了等等。于是我们有了一些争论,我表达的意见是我愿意承认她所见证的所有事实,但是我对这些事实有我自己的另外的一种解释,比如 病好了可能是心理层面的某种精神治疗效果,而对方则努力要我不仅承认她见证的事实,还要我承认她对事实的解释,即这些事实是因为神的真实存而产生的。自 然,我不可能承认这个解释。
关于中医存废之争
再说一件这一年左右的时间闹的挺乱的一件大事,有一些人提出要废除中医药,至少也是 要废除中医,只保留中药,理由的中医对病症的解释不“科学”。(好像以 方舟子为代表一些“博通中西”的“国际人”和其追随者主张中医药俱废,自称愤青的罗永浩罗老师就是提出要废除中医,保留中药的。)我觉得这群人真的应该好 好接受一下“一个事实,各自表述”这个观念的教育。他们认为西医科学,中医不科学,什么叫科学?拿出来的标准是西方形成的“分析科学”,是基于西方的物理 的化学的生物学的自然解释体系基础上的科学,这样的科学自然能解释基于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以“对抗疗法”为主的西医,而基于“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的中华 文化基础上的中医自然是无法从中得到解释的,这就好像要用古兰经来证明佛教中的地狱不可能是18层而是17层一样荒谬和无聊。
基于同样的 病症反应,中西医通过各自的手段来确认这个病症事实,然后基于各自不同的事实解释体系,来指导治疗行为,不论是中医还是西医在病症的治疗 上都能够取得可以被验证的效果,这个结果同样能在各自的解释体系中被说明,这就成了,中医不用去解释胃溃疡是胃粘膜损伤之类的原因造成,只需说明脾主肠 胃,胃痛胀气乃脾脏阳虚即可;同样,西医大可不必非要从解剖学上证明经络的存在。至于中西医各自有其优缺点,对部分病症的治疗各有长短,这是各自方法的局 限,没有争论的必要了,而那些主张废中医存中药的人,连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个简单的道理都不能想明白的人,连教育他的必要都没有了。电视广告中所说的“西 药快、中药治本”的争论,则更谈不上谁更政治正确,充其量只是对各自的诊疗手段更偏爱而已,北方人没有必要因为喜欢吃面而要求广东人也天天吃馒头。
关于教科书之争
最 后说一个容易被人骂的事情,就是经常在中日关系中成为争议的教科书问题。一些日本人推出来更符合他们观念的历史教科书,中国政府和其他几个亚洲国家政府 都提出了抗议,网上也出现了很多国内网民抗议的种种言论。我看了之后,觉得政府有必要把抗议的内容说清楚,我们抗议的到底是他们在教科书中扭曲了事实,还 是他们在教科书中对相同的事实采取了我们所不能认同的意识观念。如果是对事实的扭曲,比如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存在之类的抹杀事实的内容,全世界人民都可以理 直气壮的抗议,而如果他们没有在教科书中扭曲事实,只是对这些事实站在他们的民族立场上做了符合他们自身利益的解释,我觉得大可不必着急上火去抗议。毫无 疑问,现在的抗议是因为前者,但是我希望即便如此,我们也应该分辨清楚,不要一味不分青红皂白的抗议。
毕竟,世界本身就是多元的,人也是 各有差异的,事实没有被抹杀,存在不同的认知和观念,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一定要要求别人按照你的观念和逻辑行事, 难道你是传说中的上帝?有个很聪明的西方老头说了一句话:至死我都不会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发表你观念的权利,多好的人哪,多睿智的至理名言 啊,当然,前提一定是我们基于相同的事实认知。 中国一个老头也说过类似的一句话“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你看连同样的态度,中外的两个聪明前辈表达方式和着落点都不同,这不也算是“一个事实,各自表 述”吗?
update:
巧得很,三联周刊主编朱伟最近一篇blog说的也是类似的一个话题,他的这篇blog标题叫做:多元趣味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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