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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这是媒体治下的社会

2008年4月29日 没有评论

1、广告是一种意识形态

如果你是分众传媒的股票的战略持有者,是考虑减仓的时候了。用不了几年,它的楼宇与手机广告商业模式在社会意义上的合法性将可能遇到突中其来的打击.

过去的40年里,广告成为了这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在一个残存着列宁主义的集权制国家里,广告是打碎乌托邦政治理想的打手。消费主义、女性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一样,在争夺着自己的社会意识形态的一席之地。

拿出一支笔,统计一下你每天除睡觉外的时间里,有多少是与下列媒体相关的: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广告、互联网、电游、唱机、IPOD、电影、DVD……当他们占据60%以上的时间时,广告的从一个旧意识形态的打手,蜕变成一种更为暴力的大众文化意识形态。

1950年代以前,没有人将广告纳入欧美大学传播系大众文化的范围。1990年代之前,也没有人在中国的学院派中将广告纳入大众文化的范围。

广告的全部原理是:反时空制造梦想,打入人的无意识中,成为商业势力在人类心中内植的“木马”。

没有什么比广告更能冼脑了。还没有一位坚强的商业精神先生能逃过此劫,包括政治家。1960年代以来美国的政治运动中,竞选广告已经成为政治“木 马”的制造者。台北街头被警察追击的小偷在逃跑的时候,一个又一个慈祥面孔的政治竞选人广告从他的眼前掠过。这样的风景,是媒介对于这个社会强大统治的一 个小小阴影。

2、媒体社会的两个条件。

政治广告与商业广告同时出现的时候,预示着一个社会进入完全的媒体社会

识破一种媒介的阴谋性意义,对于普罗大众来说一般需要好几年的时间。电视在1950年代出现,1960年代时美国才出现了“关电视机运动”。 1998年互联网在中国出现,5年后才有了界定互联网对青少年伤害的社会共识。2004年分众传媒开始大规模出现,质疑它的合法性却可能等到2009年或 2010年。

今年内的3·15,中央电视台最大的贡献是重创了一家无线广告公司。这有公司用手机每天向中国成千上万的用户发放短信广告。如果不把它当作一次消费事件看的好,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分众无线对于中国亿万用户的手机骚扰,是2000年代中国媒体与大众文化领域出现的焦虑不安与躁动不安的一个样本。这使得媒体研究者将来会像经济研究者一样,建议政府与议会,像立法管理宏观经济一样,立法对媒介进行宏观调控。

3、反广告浪潮

目前这样自发的反广告意识只是出现在城市里,看得出,它是时尚的大众文化一部分。

我74岁的父亲每次在手机上看到一条又一条的广告时,只是无意识地看一下。他的心中对于广告的合法性、自己的时间权力产生过自觉的意识。我的自学要早于他。我在2007年9月时,不堪一条“一对一”教育的广告的反复骚扰,打电话到那家公司的前台转给市场总监,骂了脏话。

这样的自发冲动和对一个人情绪的伤害来源于广告。广而播之,就会由社会情绪变成对于霸权意识形态的思考与反叛。FT中文网最近一篇文章以第一人称叙述了几个专门涂刷广告法国青年自述。

他们是巴黎街头的一个反广告民间组织的成员,他们像环境主义者一样在行使反广告主义人群的新权利:涂刷广告。警察追捕的时候,他们从来都是不抵抗姿态。因此,他们很多人在局子里呆几天或只罚一欧元(10块钱人民币)。

这个运动,揭开了反广告的社会序幕。那些商家在自己的广告被涂抹了后,赶紧悄悄地花钱再清理掉。如果不是看作一个社会新闻的话。反广告运动,可能正在慢慢勾引一部法律的出现。

大多数人的意志会成为法律,大多数人的情绪会成为暴政,大多数人的兴趣会成为文化。广告如果过于霸权,就会成为多数人心中的需要打掉的霸权,反广告会成一种新的意识形态。这与体育的形成刚好相反,国际奥委会新近已经把自行车小车列为奥运项目,因为在全世界的街头有那么多玩小车的青少年。

不过,反广告的潮流最终在中国要比在法国这样的地方还要厉害。原因是中国人口巨大,手机节点的增多,会使人们容易形成反对的潮流.一旦中国渡过迟到的现代化,对于电子媒介厌恶的时候,是分众传媒这样的”新媒体”出现合法性危机的时候.

4、分众传媒的合法性危机

分众无线的这次事件,有着商业上的诡计。它的的母公司老总江南春走到哪里,都会向媒体说起自己曾经是一个“诗人”。在这样的采访语境下说自己曾经是诗人,是对社会价值观的信用透支。

首先需要界定的是:电梯与手机无线广告对于社会的霸权式伤害,在社会思维领域已经非法.分众无线的现有商业楼宇模式和北广传媒出租车广告一样,都是不合法的.

楼宇广告.电梯口的广告与电梯里的广告是强行透支用户的礼堂与听觉.对于接受者来说,完全是无偿的被动.就像手机的广告一样。虽然所有的广告都是被 动的,但电视报纸互联网的不一样,你消费了免费的信息或便宜的信息,作为附带就要收看广告,这是它的经济合约.但分众传媒的广告没有这样的合约,不知 道张五常先生这样的合约理论大家如何看待这一模式的经济学意义。

这是最古老的补偿模式.除非分众会给每个用户以某种形式的补偿,否则楼宇广告的合法性将会使它的商业基础潜伏着巨大的风险.

出租车的广告是北广传媒的,它嵌套在副驾驶椅的后背上,开车后强制用户收看.除非有这样的商业模式:我放广告,你不提意见,车费有所减少,否则,这样的广告就会引起用户的反感,最终形成控诉运动.

分众传媒至所以是新媒体,是因为它把人的视力能及的地方都开发成广告.最终要受到商业惩罚.这样的一个小小案例,终于让中国的媒体使用者看到,广告对于这个社会的统治是如何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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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8日 要查看留言请输入您的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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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的存在有意义吗?

2008年4月27日 没有评论

以商业标准看,分众与江南春,已经毫无疑问的成了商业领域的一个样板:财富精英、创新媒体、海外上市、资本神话等等这些名词已经足够很多人谈论的眉飞色舞了,而在商业领域之外,普通消费者、知识分子、以及其他人的认知中,分众媒体的存在有多少意义?个人觉得,分众传媒在商业之外好像真的没有什么存在意义,甚至很多时候是一个坏的榜样。

广告垃圾的始作俑者

自从江南春创造了一个所谓的新媒体,并利用一个传媒领域的专业名词作为公司名称后,分众传媒俨然已经是众多“新媒体”追随者心目中的教主,我们不再担心会有时间、有空间看不到广告了,只要我们能接触到的空间和时间中,基本上都有这些新媒体广告的存在,从电梯、餐厅到超市,到处都是播放着不同广告的液晶电视,从咖啡厅的杂志架、到电影院的屏幕,甚至快递包裹的反面,到处都是各种广告……无一例外的是,这些各种所谓的新媒体公司拿一个想法就能做出一个宏大的商业梦想和夸张的宣传噱头,也都是要奔着某一个资本市场作为经营目标的。我可不可以说,正是分众带坏了这群人?以所谓的创新商业模式包装了各种牛皮癣广告,穿上上市西装的牛皮癣难道就不是牛皮癣了吗?!

我们需要这么多广告吗?我们需要这么多的所谓媒体吗?我们需要这么多的商业吗?

分众是个伪分众媒体

所谓的分众,在我看来,其实噱头多于实际意义。分众传媒分的是什么众,分了投递渠道的众,却没有分信息接收人的众,而只有将信息传播的终端——接受信息的人真正分开,才能称之为真正意识上的分众,而分众传媒不过是在各种不同的场合放置广告设备而已,这样容易就能把受众分出来了?!所以我说,分众的噱头更多是给资本市场看的概念,而本质上的分众传媒是个伪分众媒体,还不如我们家乡的县级电视台更有广告投放的精准性,因为我们的县电视台毕竟是全县最有影响力的媒体,且地域和电视网络限制就是天然的分众特性。

我们看看到底分众说的所谓媒体分众特性是否正如他们宣传的那样,比如,写字楼的电梯广告,在分众的产品中被包装为“商务楼宇联播网”,被称之为中高端商务人群重度覆盖,可是谁看广告呢?在封闭空间中看广告,脑子一片空白或者想着下一个事情,谁有心情去接收广告信息,谁一天要乘坐很多次电梯来看这些广告,可能送外卖、快递的比所谓的白领更关注广告内容吧?一出电梯早就忘了电梯中有什么广告了。这样的效果有多大的意义?分众的产品不过是用新媒体这个新瓶装了垃圾广告的旧酒罢了,分众?忽悠谁呢。

分众卖的是资本和概念,而非产品和服务

分众自成立的第一天就是为了上市而存在的,所以他的商业模式其实是向资本市场卖媒体网络和新媒体概念,而非向广告主卖广告服务。一个产品并没有太大价值的公司,依靠资本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坊间传播的更多是分众的合纵连横的资本收购行为,很少有分众的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性消息,用资本合并各种公司的利润,继而包装出更大的概念,获得资本市场的青睐,继而又更多的钱去收购更多的公司,这就是分众发展的基本模式。内部管理,产品技术创新,以我对分众内部子公司、孙公司的业务交往,并未发现有什么值得赞赏之处。举个简单的例子,除了液晶屏幕更漂亮了之外,广告的更新直到今天仍然还依靠小伙子用u盘手工一个个的操作,这就是分众产品的现状。更多的内部管理与服务,我就无从揣测了。

分众还能活多久?

分众无线可能是一个拐点,分众以资本为公司发展的核心,固然在国内太多的商人还不懂的如何玩资本的情况下,他是一个先行者和楷模,而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看懂并能操作资本的时候,如果还是仅仅以资本加概念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而非产品和客户价值上的更新,这个公司我看没有太多的利好消息,可能会越来越多的听到分众的负面消息吧,分众无线是第一个,很显然,不可能是最后一个。我期待中国的商业领域中资本能发挥更大作用,但我也希望分众这样的公司越来越少。毕竟,只有资本能帮助商业成为造福人群的工具时才有其价值,而制造无聊时间和垃圾产品的资本应该遭受到唾弃,无论他多么的光鲜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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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管时代的短信营销

2008年4月24日 1 条评论

2007年是移动营销非常火热的一年,也是短信这一新的营销方式泥沙俱下的混乱一年;08年的央视315晚会是这个行业的一个转折点,晚会对分众无线及其关联公司的短信群发业务的曝光之后,经过一个月的市场和政府的对峙,政府和运营商必将会把管理手段用到极致,而此前大量的找个通道就做短信群发业务的小公司,势必被大量清除出市场,而这一行业也必将进入一个新的市场阶段,妄想找到漏洞继续图谋以之前的方式生存下去的玩家必将失败。严管时代的短信营销必须另辟蹊径以求生存和发展。

政府为什么要管理短信市场,有传言说是竞争对手做局打击分众,我不认同这是对一家公司的打击,我不认为分众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值得政府对一家企业下此重手。我的分析是:

第一、短信泛滥已经累计了大量民愤,民愤的核心其实不是短信作为广告的形式出现,老百姓早已对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广告习以为常,为什么那些所谓的新媒体没有这么大的民愤?问题出在手机这一信息接收终端具有极独特的私隐性,人们无法容忍自己的私密被如此肆无忌惮的侵犯。

第二、更重要的管制原因,我觉得很少人去说,那就是短信作为一个新媒体在多起民间群体事件中的传播能量让政府吃惊,比如去年发生在厦门的px散步事件。以政府的一贯做法,对互联网的管理思维自然也会延伸到对短信的管理上,相比较难于控制却容易遇到较强反弹的点对点个人短信,企业短信无疑是容易下手的多。可以预见的是,目前的短信监管绝对不会以工信部的一纸文件收尾,反而会有更多的后续严格监管措施。

在这样的背景下,必须重新思考短信营销的应用和产品。我尝试提出一些新的思路。

1、建立合法的数据库

滥发行为将受到严惩,接收人的同意将是短信发送的必要先决条件,所有的短信营销产品必须将订阅和退订作为基本的管理功能。而企业使用短信营销之前,必须建立合法的数据库,短信营销必将是建立在许可营销的基础上,这应该也会孕育新的商机。

2、使用固定的短信通道号码

通道短号码将成为更紧缺的产品,通道的共享将出现新的方式,将出现更多的以提供通道号码为生的公司,租用相对稳定的通道号码,是一个相对较好的选择,而如果求之而不得的情况下,如何利用创新技术来解决通道问题迫切需要在技术上突破,比如如何直接使用手机号码来作为通道?

3、互动特性将成为基本需求

短信群发是单向传播,不问效果的,严管环境下,每一个客户的价值都不同以往,充分使用互动特性将是发挥短信营销价值的必由之路。因而,相对比较稳定的互动产品(如信息名址等)将会发挥更大的营销价值,而结合不同企业需求,将会有各式各样的互动应用产品诞生。

4、个性化信息传播成为常态

每一个信息接收人都是重要的一个客户,个性化的信息服务成为了一种必需。而短信仅仅作为一种信息媒介的作用必须依托在一个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之上,市场不再有单纯的短信发送工具的广阔空间,短信应该融入各种营销、服务等各种软件之中,建立在一个支持个性化信息定制的客户关系系统上。

5、客户属性分析提高信息价值

通过对接收人的行为和自然属性的分析来提高短信传播的效用,将成为一个新的应用方向,甚至有可能出现专业从事短信订阅的服务商,类似于西方市场中专业从事许可邮件广告的服务商。

6、整合其他媒介

短信的严管,必将会挤压需求至其他替代媒介上,比如邮件、传真,以及wap,而多种信息媒介的整合使用也会成为受市场欢迎的一个方向。

这几点简单思考只是建立在短信这一单一工具基础上的,更多短信之外(或与短信结合)的其他移动营销方法需要更多的思考和实践。下次专文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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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不爱国

2008年4月17日 没有评论

有朋友说我的某些想法和言论不爱国,是的,我承认:目前,我不爱国! 转帖一个文章,聊发泄一下今天被人骂的郁闷,呵呵。

最近表演“爱国”很时髦,像义和团一样“爱国”更可称之为勇敢,虽然我不同意他们的的“爱国”理念,但我尊重他们的权利。但也有些不识相的“卖国贼”,说出容易被尘世遮蔽的真相,让我深深敬佩。现在我把他们的言论摘录出来,让大家作为探讨的靶子。这些著名的“卖国贼”的简介,诸君只要用百度或者狗狗就可以搜到,至于你要掘坟戮尸、殃及他们祖宗八代,你们也不缺乏人肉搜索技术,所以自己要怎么做,就怎么去做好了,在我看来不会给这些“爱国贼”带来什么困扰。
六经注我还是我注六经,那是学者们探讨的问题,我只是给我看到的这些“爱国贼”们的言论,加一点自以为是的理解,至于你要怎么看,那完全是你的自由。总之,爱国也有条件,爱国主义亦不能无条件接受,更不能见着“爱国”这两字,便把自己仅有的一点思考的大脑典当出去了。这样的典当是很危险的,因为你有可能赎回你脑袋的机会都没有了。2008年4月17日8:28分于成都
1:爱国主义是无赖最后的避难所。——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1 )
冉注:为了转移国内民生视线,“爱国主义”是无赖政客最后的救命稻草。
2:爱国主义就是积极地为了微不足道的原因杀人并被杀。——勃特兰?罗素
冉注:这一点我们看到得太多,从国共内战到如今的杀戮、关押,不一而足。
3:爱国主义是超越于原则之上的对于不动产的一种专横的崇拜。——-乔治?简?纳森
冉注:“爱国”圣化为一种不经思考的神话,不容质疑,一质疑你就是汉奸、卖国贼。
4:除非你把爱国主义从人类中驱逐出去,否则你将永远不会拥有一个宁静的世界。爱国主义是一种有害的、精神错乱的白痴形式。爱国主义就是让你确信这个国家比所有其他的国家都要出色,只因为你生在这里。——乔治?肖伯纳
冉注:这种精神错乱的白痴形式,好像中国特别盛产。
5:爱国主义:一堆随时可以被任何野心家所点燃,去照亮他的名字的易燃垃圾。——安卜罗斯?皮尔斯
冉注:需要利用你时把你点燃,不需要时则不惜用暴力将你的“爱国”之火浇灭。四川话叫:要人就要人,不要人就屙尿淋。但好像不少“爱国者”不怕被淋。
6:当爱国主义涉入认知领域时,是一个应该被扔出门外的混小子。——阿瑟 叔本华
冉注:爱国的确是一种很来电的情感,但这情感必须时时提防它蹦出理智的围栏。
7:那些没有自尊的人仍然可以是爱国的,他们可以为少数牺牲多数。他们热爱他们坟墓的泥土,但他们对那种可以使他们的肉体生机勃勃的精神却毫无同情心。爱国主义是他们脑袋里的蛆。——亨利?大卫?梭罗
冉注:隐居瓦尔登湖的梭罗并不是像陶渊明一样的隐士,他是一个倡导“公民不服从”的真正公民。
8:民族主义是我们的乱伦模式,是我们的偶像崇拜,是我们的疯狂。“爱国主义”是它的迷信崇拜。不必说,我所谓的 “爱国主义”态度将自己的国家置于人道之上,置于正义与真理的原则之上。——埃里克?弗罗姆
冉注: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常穿连裆裤,疯狂的火焰烧起来的时候,你就无路可逃。
9:要让我们爱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国家应该可爱才行。——爱德蒙?柏克
冉注:你做事有可能遭告密,你出去有可能被盯梢,你发表不同意见有可能进监狱,我们这个国“可爱”极了。而且好像不无遗憾的是,有一些同胞正是因为如此才“爱国”。
10:真正的爱国主义不排斥对于其他人的爱国主义的理解。——伊丽莎白女王二世
冉注:爱国主义的解释权利在中国,也是被官方垄断的一种洗脑资源。
11: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托马斯.杰弗逊
冉注:在中国容易进监狱比较高的“形式”就是“异议”。
12:有这么一群人,在日本叫法西斯,在德国叫纳粹,在中国叫爱国者! ——王朔说
冉注:我没查到朔爷的原话,这是在网上广泛流传的版本。中国被官方点燃起来的“爱国者”,与前二者庶几近之,四九年后有许多实例。
13:爱国者的责任就是保护国家不受政府侵犯。——托马斯?潘恩
冉注:我们的国家不只受政府的侵犯,更受一党之欺凌。可是按潘恩对爱国者的要求,在我们这里会被视为卖国贼。
14:对祖国来说,没有比一切都满意的爱国者更可怕的敌人了。——涅克拉索夫
冉注:他们也许并不是对一切都满意,但他们对于官方愚弄而宣传出来的爱国主义真是太满意了。
15:争你自己的自由就是争国家的自由,争你自己的权利就是争国家的权利。因为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胡适
冉注:不少人被违背常识的倒金字塔教育(令我想起庄子说有些人表演倒挂金钩)——把国家、集体置于个人之上的教育,弄得不知个人为何物,更不知没有真正的人,哪有真正的国家的道理。
16:人权才是一个国家最大的面子。……一个政权如果关起门来都不能维护自己本国普通公民的权利,它有什么资格在国际舞台上维护这个国家的权利,它的合法性就会遭到质疑。——张思之
冉注:中国官方在人权上的双重标准由来已久,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奥运猪、奥运水、奥运天气等标准比官方给中国民众所订的标准高很多,但是“客人们”享受这一切,中国人能享受到吗)。官方的面子(这面子里是他们的利益)甚于国内小民的人权。没有人权的小民却很服他们含有砒霜的爱国主义毒药。异哉!国人。
17:恶国家甚于无国家;……我们爱的是国家为人民谋幸福的国家,不是人民为国家做牺牲的国家。——陈独秀
冉注:按共产党首任总书记的教导,现在的继任者所领导的国家恐怕只能算是“恶国家”吧。 18:每当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出现重大危机的时候,爱国主义的破旗就又散发出臭味来。——列宁 冉注:列宁在这个世上的时候,当然不是人类的福音,但他这句话却也犀利到有一种自我攻击的味道,他主政时所采取的战时经济政策,杀死与饿死了大量的人,恐怕用的就是 “破旗”式且“散发出臭味”的“爱国主义”来笼络民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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