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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还是内容,这是个问题

2006年4月19日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

早报网 Zaobao.com

今天浏览早报网的时候发现早报终于把藏在新闻标题下面的广告和新闻标题用了一条线隔开了,虽然线仍然不是很醒目,但是毕竟还是能有个区隔。不知道为什么早报网要这么久才会做出这么一点点的改进。

虽然新闻标题下面的广告对于经常上网的人来将很容易判别出,但是每天都可能会修改,甚至努力模仿贴近新闻式标题的广告还是很容易被不知情的访问者误点的,根据访问量而非效果收费的此类广告,广告的代理商要的也正是这样的结果。而这种垃圾点击给访问者造成了时间上浪费,给广告主也造成了无谓的成本增加。

这是不是对访问者和广告主的双重流氓行为?!

记得早在2002(2003?)年的时候,美国就做出规定,要求网络内容服务商必须用醒目的标识分隔内容和广告,这也就出现了今天yahoo、msn等网站上所有广告的图片和文字前都会标注“Advertisement”,而google也明确的在搜索结果的右侧上方标注“赞助商链接”。相比之下,早报网做了一些改进,但是显然,这种改进是不够的,因为广告的标题仍然紧紧的排在新闻标题之后,标题的文字仍然十分的模仿新闻标题,并没有明确的标注为广告。

早报网是新加坡的,他们国家有没有类似的规定我不知道,但是国内似乎没有听说过这样的规定,也没有哪一家服务商自觉的标注广告和内容,大家都在刻意的隐藏他们的区隔。而故意的利用这点,甚至完全用广告来取代内容的也大有人在,比如某著名搜索引擎,据说搜索结果的前N页都是广告,而有效的结果却排的很靠后,我很少使用这个网站,不确定是不是真的这样。但是国内所谓的N大门户的我却是经常看的,除了听说他们为了响应“文明办网”删除了多少多少内容,倒是没有听说他们删除或者区隔出多少广告。

网络真是一个可以任意方式挣钱的地方?还是网上网下做生意的都一个样?说的远了,打住!

还是没有完全丧失希望,期待一天国内能有一个规定要求网站服务商标注出哪个是广告,哪个是他们想给用户看的内容。我不是很理想主义吧?

Update:
20060521,早报网的一点改进已经被取消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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